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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健全“七项”机制 提升巡察质量
更新时间:2019-05-22 17:42:00  |  来源:县委巡察办  |  点击次数:2205次

通渭县委巡察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治巡察,健全完善巡察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巡察质量和水平。

健全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健全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纪委和组织部等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县巡察机构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通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完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工作规则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规定,建立巡察工作约谈制度、考核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等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报备制度,推动巡察工作全面规范、监督水平不断提升。

健立巡察工作联动机制。着眼上下联动,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格、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巡察制度体系,统筹部署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做到全覆盖上下联动;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做到专项巡察上下联动;将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纳入本级巡察重点,做到成果运用上下联动;实现巡察数据信息共享,互相印证、提高效率,形成上下一盘棋,破解基层人情关系复杂难题,增强巡察权威性和震慑力。

健全巡察队伍任用机制。加强人才库建设,打造高素质巡察队伍,按照“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的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每年定期举办一期全县巡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将人才库所有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在每轮常规(专项)巡察启动后,将组建的巡察组成员进行为期2天(1天)的业务培训,通过“岗前培训”“以干代训”“上挂下派”等方式,引导巡察干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业务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巡察铁军”。

建立巡察责任追究机制。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发现不了就是失职、发现了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对应当发现的重大问题没有发现的要认真总结教训,发现但没有客观如实汇报的要追究责任,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严防“灯下黑”。

健全巡察成果运用机制。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发挥治本效应。坚持依纪依规,边巡边改、分类运用、全面整改、跟踪督办,推行“整改报告承诺书”和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定期督查、对账销号等“一清单三制度”,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同时采取专项督查、执纪审查、巡察整改“三位一体”的方式,形成目标导向,推动问题整改和线索查办,做好县委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巡察成果运用的责任体系和组织网络,建立健全巡察成果共享机制,把巡察成果与组织部门的年度考核、干部考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让巡察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健全巡察问题整改机制。按照巡察工作“一听、二核、三通报、四问责”机制、建立完善巡察整改督办机制,逐步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创新巡察方法,提高发现问题线索能力,采取审核报告、听取汇报、核对台账、随机抽查、谈话了解、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约谈督办等方式开展,切实发挥巡察监督的震慑作用;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实行“四个一”(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套班子一套台账)台账式管理。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巡察整改上集中发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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