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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更新时间:2018-07-30 19:14:44  |  来源: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  点击次数:15797次

平襄镇卢董村党支部书记张成愿在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中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2年,张成愿在实施卢董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建设中,未按工作程序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及人选,未严格落实村务公开,圈舍建设物资管理混乱,发放标准不一,造成不良影响。张成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义岗川镇永胜村原党支部书记马奠清倒卖扶贫物资用于支付运费问题。2014年5月,在永胜村洋芋籽种发放工作中,马奠清将向群众发放剩余的44袋洋芋籽种以360元卖给拉运洋芋籽种的车主雷某,用于支付运费。马奠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榜罗镇政府干部张彦伟贪占计划生育违约金问题。2012年10月,原榜罗镇政府干部张彦伟(现为常家河镇政府干部)从毛店村计划生育对象白某某处收取了2000元违约金,一直未上缴榜罗镇政府财务室。至2018年6月22日调查时,张彦伟向榜罗镇政府补缴了上述违约金。张彦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碧玉镇赵沟村村主任杨玉清在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5年至2016年,杨玉清先后两次违规将家庭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杨某确定为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对象,致杨某领取救助资金850元。杨玉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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