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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
更新时间:2018-10-20 15:55:00  |  来源:定西市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4966次

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教育和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1.陇西县云田镇三湾村包村领导李文艳向群众乱摊派土地置换费用问题。2016年至2017年,云田镇村在实施新村部和文化广场建设中,该镇民政工作办公室主任李文艳作为三湾村包村领导,擅自决定将土地置换费用摊派给搬迁农户承担,共计43760元。李文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三湾村党支部书记任富贵、村委会主任安振中分别受到告诫约谈。违规摊派费用退还农户。

2.岷县禾驮镇石家台村原党支部书记董永珍侵占他人低保金问题。2011年1月至2013年9月期间,董永珍将该村外出打工的低保户王某某的低保金8130元侵占后用于个人消费。董永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侵占资金已退还。

3.渭源县秦祁乡干部唐荣华、李仪套取农业保险理赔金问题。2017年4月,唐荣华、李仪分别以该乡豹子沟村村民名义参保农业保险并套取理赔款6310.66元和2592.33元。唐荣华、李仪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1年。违规套取理赔款收缴。

4.漳县金钟镇石灰楼村原村委会主任史学忠侵占村民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问题。2013年,史学忠在担任石灰楼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将该村村民缴纳的2014年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中的5280元侵占,用于个人开支。史学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侵占资金已退赔。

5.安定区西巩驿镇安乐村将村文书陈玉香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后未整改退出问题。2016年6月,西巩驿镇在清退识别不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中,安乐村未按规定将违规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村文书陈玉香及时清退。村党支部书记孙治祥、村文书陈玉香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包村领导、镇司法所所长常宝受到诫勉谈话;驻村干部杨芳荷、何晓东、丁威华、陈小燕分别受到通报批评。

6.临洮县衙下集镇民政工作办公室主任杨海东履行职责不力问题。2015年至2017年,杨海东在担任衙下集镇民政工作办公室主任期间,因工作不细不实,审核把关不严,导致13名群众违规享受各类民政救助资金共计7966元。杨海东受到诫勉谈话。违规发放资金收回后重新予以发放。

通报指出,在当前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自我要求不严,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有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有的想方设法虚报冒领、侵占挪用、吃拿卡要,借机谋利;有的责任担当不够,工作作风不实,履职尽责不力,极大地侵害了群众利益,伤害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6起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坚决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各级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关键作用和监管职责,确保扶贫政策严格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规范,惠农资金发放及时到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当好参谋助手,主动收集扶贫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靠前掌握情况,持续加大对巡视巡察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督办力度和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查处力度,精准追责问责。对问题典型、屡查屡犯的地方和单位在严肃查处当事人的同时,对主管、分管负责人要实施责任追究,以铁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行动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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