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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更新时间:2019-06-03 17:55:52  |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2084次

1.陇南市武都区裕河中心小学原校长李守忠违规套取办公经费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时任裕河中心小学校长李守忠任,采取低支高报、虚开发票、编造虚假领条及清单的方式,先后以购买煤炭、办公用品等名义套取学校公用经费共计64541元,其中将35500元用于支付接待费,剩余29041元用于个人开支。李守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李守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用于个人开支的29041元已追缴。

2.天水市清水县粮食局局长王俊卿等规接受吃请和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底,清水县粮食局局长王俊卿和清水县民天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经理郭巨卿在天水某酒店接受粮食储备库项目建设工程队负责人武某的宴请。2014年底,武某以拜年为由,分别送给王俊卿、郭巨卿两条高级香烟。2019年3月,王俊卿、郭巨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应由个人承担的宴请费用及收受的香烟折合人民币共计3400元已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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