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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4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更新时间:2017-04-14 10:46:39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5835次

  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压力传导,严明纪律和规矩,警示和教育基层党员干部,现将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4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榜罗镇毛店村原党支部书记毛三喜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04年,毛三喜和村民刘某商议,由刘某将自家宅基地与村委会隔开,在隔开过程中致原出水口水路不畅,由此引发村址后住户陈某与毛三喜、刘某的矛盾纠纷。2016年4月,陈某因未被评为精准扶贫户与毛三喜发生争吵,6月份在毛三喜的提议下取消了陈某的低保;毛三喜将当年未建房的村民常某和毛某申报为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对象,两户均享受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毛三喜身为农村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不能妥善解决群众纠纷,违规取消农户低保,违规安排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属违反群众纪律行为,县纪委给予毛三喜党内警告处分。

  什川乡贾坪村原党支部书记苏建华、原村委会主任韩子荣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3年至2014年,韩子荣收取贾坪村韩坪组农村低保户“感谢费”800元,用于个人支出。在2015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中,韩坪组村民韩某为了将自己纳入精准扶贫户,向苏建华送价值500元的白酒2瓶,向韩子荣送价值250元的白酒1瓶。两人承诺为其争取精准扶贫指标,后因韩某不符合扶贫条件而未纳入。苏建华、韩子荣身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中,违规收受礼品,造成不良影响,属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什川乡党委给予苏建华、韩子荣党内警告处分。

  榜罗镇文川村党支部书记焦建刚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09年至2011年期间,焦建刚用自己的旋耕机为本村覆膜点深松土地,旋耕费用共计20760元。2011年,焦建刚在其二叔焦某名下虚报危房改造一座,套取危改资金8000元用于垫付自己的旋耕费用。焦建刚身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领危改补助资金,属违反群众纪律行为。榜罗镇党委给予焦建刚党内警告处分。

  华家岭乡朱堡村原党支部书记孙子刚、原村主任孙子天违反群众纪律问题。通渭县华家岭乡朱堡村党支部原书记孙子刚、原村主任孙子天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违规收费问题。2003年至2015年,孙子刚、孙子天通过虚报退耕还林地的方式,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17304元,用于补助该村小学聘用教师工资和村务支出。2012年,两人以向村民安排危房改造指标为名,收取好处费2000元。孙子刚、孙子天身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违规收取农户钱款,属违反群众纪律行为。县纪委给予孙子刚、孙子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引以为戒,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查找整改基层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特别是乡镇纪委要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强化通报曝光,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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