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南乡纪委约谈部分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17〕18号)文件精神,对照市驻村帮扶工作队统筹管理领导小组第二督察组督察我乡时反馈的问题,4月25日,襄南乡纪委按照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每月驻村时间不满20天、履行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职责不到位的东山村、黎庄村、杨堡村3个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进行了告诫约谈。约谈会上,通报了帮扶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认清形势,强化认识,增强帮扶队工作的行动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切实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年初,省市县委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管理的文件,市、县对驻村帮扶工作开展了多轮明察与暗访,尤其是在“全省明察暗访督查年”和全市“三查三治”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的背景下,各帮扶工作队成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驻村帮扶工作,自觉主动地开展帮扶工作。
二是明确职责,发挥职能,尽最大肯能地增强服务能力。各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要认真研读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帮扶工作队队长及队员的具体职责,做好工作分工,充分发挥自己的部门优势和专业优势,扎实搞好帮扶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富民产业培育工作,提高农民收入,切实增强老百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是查漏补缺,团结协作,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根据反馈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各帮扶工作队要认真查漏补缺、对号入座,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帮扶队长及队员要团结协作,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在工作过程中留下详实的影像资料和帮扶工作的工作痕迹,紧盯问题清单对账销号,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