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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资金不助农 坑了群众害了己
更新时间:2020-09-25 11:14:07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54891次
“我家娃考上了大学,由于学费一时半会儿凑不齐,就想去银行贷款,结果银行说我名下有一笔贷款还没有还清,属于失信人员!可我从来没贷过款啊……”

今年3月,定西市纪委监委对通渭县平襄镇四联村时任党支部书记袁福定利用他人身份证骗取国家扶贫贷款等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并派专人深入通渭县督促核查。

2019年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向定西反馈了袁福定有关问题,随后,通渭县纪委监委立即对该问题线索展开核查。

“你们纪委出面调查,我才敢实话实说。2016年4月份,袁福定要求在我名下给他贷1万元互助资金,因为我是低保户,不得不答应啊。”

“我没有贷过款,约据上面的签字也不是我签的。2017年左右,袁书记拿走了我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说要给我协调解决一个太阳能光电板之类的项目,我就给他了。”

核查人员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袁福定违纪违法的手段并不高明,他就是利用群众对互助资金使用规则了解不多、对村支书的信任和难为情、不敢拒绝等心理,骗取村民特别是亲戚朋友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之后将他一手炮制的一笔笔贷款据为己有。而这些不明就里的村民等来的并不是“太阳能光电板”等扶贫项目和发展生产的机遇,却是自己银行征信“被黑”、孩子上大学资金无处着落的残酷现实。

“政府成立互助资金协会的目的,就是为了村经济发展,农民脱贫致富,而我利用职务之便,利用农户户头贷款,让群众的利益蒙受了巨大损失,我非常懊悔。”在被审查期间,袁福定也曾真心忏悔,但为时已晚。

经查,2015年至2017年,袁福定在担任四联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长期间,在没有其他理事会成员参与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扶贫互助资金发放程序,通过伪造借款约据,在26户农户名下贷款27万元,在其妻子、长子、次子亲属名下贷款3万元,共计30万元,用于自己承包的本村房屋建设,搞盈利性经营活动,涉嫌挪用资金犯罪。

2020年3月,袁福定被开除党籍;4月,通渭县纪委监委对负有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的6名党员干部问责处理;5月9日,袁福定因犯挪用资金罪被通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依法追缴了30万元扶贫互助资金。

【执纪者说】村干部是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其一言一行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然而,在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的过程中,一些村干部却成为坑农欺农、“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主要违纪主体,袁福定案便是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一个典型。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进一步加大扶贫项目资金落实使用的公开公示力度,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保安全,充分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反映权、建议权,确保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落地生根、见到实效。(乔天倩 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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