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严肃追究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信访投诉问题4件共30人(次)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及正科级干部19人(次)、副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1人、村干部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谈话诫勉9人、告诫约谈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