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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更新时间:2020-04-16 10:21:00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5778次

为全力保障全市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岷县禾驮镇党委书记刘树明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4年3月,禾驮镇在实施随固村、拉路村良种羊养殖项目中,刘树明在未向项目主管单位报批、未征求群众意见,也未与镇领导班子协商的情况下,私自改变项目计划内容,将原本发放到户的940只良种羊由合作社集中圈养,且违规将农户建圈补助资金发放给合作社建设养殖场。后因合作社管理不善,集中养殖的良种羊大量死亡,部分被售卖,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12月,刘树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2.安定区凤翔镇干部景辉非法侵占精准扶贫贷款问题。2015年7月至10月,景辉在担任安定区凤翔镇丰禾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凤翔镇政府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的便利,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先后骗取2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名下所贷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共计69万多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19年8月,景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陇西县权家湾镇王金岔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宗武违规发放互助资金贷款的问题。2017年,王宗武利用担任村互助资金协会会计的便利,违反规定分三次在8户农户名下各贷1万元互助资金贷款给农户蒲某某使用,共计8万元。2019年12月,王宗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贷款已收回。

 4.通渭县常家河镇常家河村村委会原主任常俊才违规享受救助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常俊才利用担任常家河村村委会主任职务之便,在落实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和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工作中,违规享受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城乡居民临时救助资金共计1060元。2019年12月,常俊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享受资金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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