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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渭县纪委关于对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更新时间:2023-01-20 19:41:21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20349次

为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通报如下。

一、碧玉镇小河子村村委会原主任陈宏相违规套取危改资金问题。2012年6月,陈宏相修建砖木结构房屋一座,并于当年享受危改补助资金8000元。2013年,陈宏相又修建砖木结构房屋一座,其利用职务便利,借父母户口和自己分设为由,在其父名下违规套取危改补助资金11283元。2022年7月8日,陈宏相主动将套取的11283元危改补助资金上缴至县纪委涉案资金专户。2022年8月17日,碧玉镇党委对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李继荣给予诫勉谈话,对时任驻村责任人王建明进行提醒谈话。2022年8月18日,陈宏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平襄镇双堡村原村委会主任李长军违反廉洁纪律有关问题。2014年1月27日,李长军以自己租赁群众土地发展种植需打款为由,委托他人集的本村5户农户一折统及身份证,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郊分社支取5户农户的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和低保金7300元归自己使用2022年9月16日,李长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中。

第三铺乡蒲岔湾村党支部书记苏国英监管村集体资产不力问题。2018年6月,帮扶单位兰石集团向蒲岔湾村捐赠了一批包括手扶拖拉机在内的农机具,时任村主任苏国英在管理农机具期间,将捐赠的一台手扶拖拉机(价值1.56万元)交由村民苏某某保管。2020年5月,蒲岔湾村在清收农机具时,苏某某拒不上交手扶拖拉机,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2022年11月17日,苏国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充分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牢、纪律意识不强,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聚焦群众所思所盼,主动回应所急所忧,全面排查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担当负责的态度抓好整改纠治,以务实有效的措施破解民生难题,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尺。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站稳人民立场、严明纪律规矩,在服务群众中守住公与私的界限、纪与法的红线,牢记公权姓公、用权为民,始终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职能定位,紧盯乡村振兴、农村集体“三资”、惠民富民、养老社保、住房就业、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对以权谋私、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严惩不贷,严肃查处对基层情况掌握不清不透、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服务保障群众不到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助力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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