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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审理人才库 提升案件审理能力
更新时间:2018-06-01 18:55:16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3949次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着力解决审理力量薄弱的问题,有效运用联合审理、交叉审理方式,全面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通渭县纪委监察委出台《通渭县纪委监察审理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在各乡镇纪委、各县直纪(工)委(纪检组)选拔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兼优的纪检干部,组建审理人才库,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作风过硬的案件审理队伍。

瞅准人才库人选。始终坚持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自觉遵守保密等各项工作纪律具有扎实的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审理专业知识,参加纪检监察工作满3年以上的大学本科以上法学或相关专业学历的原则,经单位推荐,纪委考察、审核后正式纳入审理人才库。

提升人才库能力。将入库人员纳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分期分批组织入库人员参与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轮流安排到县纪委监察委审理室跟班学习、随案见习。随时抽调入库人员参与案件审理,通过审阅案件材料、参加与被调查人的审理谈话、提出审理意见、审议案件增长办案经历和办案技巧。

规范人才库管理。建立入库人员成长档案,跟踪记录其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情况。坚持边储备、边培养、边使用原则,定期进行综合分析,实施人才库人员动态管理对抽调期间工作表现优异的,向其所在单位提出嘉奖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向县委推荐提拔使用对工作表现不称职的,取消入库人员资格,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供稿:司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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