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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扶贫“奶酪”必严惩不贷
更新时间:2017-09-01 15:16:59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697次

2016年6月,有群众举报武山县沿安乡泉峪村原党支部书记张金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违规支取扶贫互助资金6.4万元。

扶贫资金“奶酪”岂容随意乱动!接到举报后,相关调查紧锣密鼓展开。调查组分头到扶贫、财政等相关单位查阅资料、复制书证,进村入户走访知情人,就问题线索进行深入调查。最终,一起村支部书记贪污侵吞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的案件浮出水面。

经查,2013年初,沿安乡政府按照县扶贫办要求,安排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张金苍在该村发起成立泉峪村扶贫互助社,张金苍遂以该村教学点教师宋代书名义作为理事长,并借取宋代书身份证在沿安信用社开设了泉峪村扶贫互助社账户。同年1月19日,县扶贫办为泉峪村扶贫互助社拨入资金10万元。5月15日,张金苍借取时任理事长宋代书的身份证,并拿着宋代书的私章,以现金支票方式支取6.4万元予以侵吞。

“我当时认为,自己把村里的扶贫资金用上了,以后慢慢还上就行,应该也没啥事,更没想到事情有这么严重。”面对办案人员的质问,张金苍竟然这样回答。

“以无知为贪腐和违纪开脱,在侥幸心理驱使下,心安理得地把手伸向村级扶贫资金,不仅使自己深陷囹圄,更损害了群众利益。”办案人员说。

把心思用在乱动扶贫“奶酪”者,必严惩不贷。经武山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金苍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12月29日,武山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金苍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涉案赃款6.4万元依法退缴泉峪村扶贫互助社。

【执纪者说】

扶贫资金,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的甚至是“保命钱”。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投入到基层的扶贫资金、项目越来越多,只有坚决斩断扶贫领域“黑手”,将压力传导到最末梢、责任落实到最基层,才能确保惠民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群众。(汪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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