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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答谢宴 “撂倒”14人
更新时间:2017-06-26 15:03:28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669次

——南京市雨花台区查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违纪问题通报

日前,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纪委通报曝光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2017年1月,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板桥分局局长杜维林和板桥街道经济科科长龚敬组织公款宴请,答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0名科长在工作中给予的关心和帮助,连带陪同人员和司机共17人参加了宴请,累计消费7570元,记录在街道经济科账目清单中支付。同年6月20日,雨花台区纪委给予杜维林、龚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杜维林被责令调离岗位;接受宴请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0名科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陪同宴请的另外2名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款宴请的全部费用予以追缴。

●事件回顾

2017年1月9日,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板桥分局局长杜维林联系板桥街道经济科科长龚敬,告知龚敬自己打算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10位科长聚一聚,感谢他们在工作中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请龚敬帮忙安排。龚敬同意后经与杜维林商定,将就餐地点设在板桥生态园,并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板桥分局每名参加宴请人员准备土特产(鸡蛋、蔬菜)一份,具体宴请就餐及购买土特产等事宜由街道经济科工作人员吴永钢、周红兵(均为聘用人员,非党员)与板桥生态园对接联系,相应费用由经济科承担。

1月16日晚,龚敬和吴永钢、周红兵一起到板桥生态园。在杜维林与龚敬的组织下,此次宴请邀请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章启友等10名科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板桥分局4名工作人员和板桥街道司机(聘用人员,非党员)也应吴永钢通知入席作陪。

席间未上高档菜品,所喝的天之蓝白酒及桌上所放的中华香烟均由吴永钢和周红兵直接在生态园拿取。宴请结束后,每人在生态园培训中心一楼前厅领取土特产一份。

●查处经过

2月14日,龚敬接到杜维林的电话,说有人举报此次吃饭的事情,提出能否以龚敬个人的名义请客,当时龚敬没有同意,但建议杜维林可以以吴永钢的名义,因为年底板桥分局给吴永钢发了1500元的奖金,可借此名义将事情交代过去。在龚敬与吴永钢联系之后,吴永钢便同意了。

为应付举报,龚敬让吴永钢到板桥生态园把此次宴请的账先结掉一部分,但费用不能超过他1500元的奖金太多。接着龚敬安排周红兵跟生态园联系,让周红兵和生态园打招呼说此次的饭局以私人名义结账再在费用上打折,最后与生态园商定为1600元。之后周红兵便到板桥生态园找到其会计严清,要求把经济科1月16日晚在生态园宴请的消费单分开,先付1600元现金,剩下的5970元按之前的流程划账处理。于是严清根据周红兵要求做了一张1600元的消费单,周红兵则将1600元现金交给了严清。严清开具了相关的收据交给周红兵,随后将剩余的5970元另外做了一张消费单。1月16日晚所消费的7570元由板桥街道经济科另行结算。

区纪委介入调查时,找相关人员核实情况,一开始他们以私人请客为由应对纪委工作人员的调查。纪委工作人员耐心地向他们宣传相关政策,要求其要如实反映情况,争取组织的宽大处理。接下来,区纪委工作人员赴板桥生态园调取菜单和结账凭证。最后,事实调查清楚,相关人员承认公款宴请的全部经过。

杜维林、龚敬等人在中央和地方三令五申的情况下,顶风违纪,在纪委介入调查期间,隐瞒实情,对付纪委检查。现已查明真相,相关人员都受到了处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开始认识不到位,没有及时查找自身问题,甚至指责纪委调查人员把私款宴请当成公款宴请,经过区纪委领导的批评教育,最终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并受到问责处理。(田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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