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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渭县纪委 通渭县监委关于开展全县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清查清理 工作“回头看”的通告
更新时间:2018-09-18 19:16:43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9578次

为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全县干部队伍,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根据十六届县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前阶段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全县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清查清理工作开展“回头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清查清理“回头看”内容

从2018年9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重点清理清查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10种违纪行为:即经商办企业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的;党政机关及党政机关干部开设网店、微店为己盈利的;机关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二、相关要求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本着对党忠诚老实的态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排摸、层层承诺,全覆盖从严从实抓好清查清理工作,绝不允许出现该清理的不清理,瞒报漏报等情况发生。对党员干部在9月30日前做到“三个主动”(主动向单位党组织如实报告并提供有关情况、主动上缴违纪违法所得、主动及时退出并彻底整改)的,可以视情节从轻减轻或着免予处理。县纪委监委将采取明察暗访、受理举报、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一线进行监督检查,对督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有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问题,但单位弄虚作假迟报、瞒报、漏报,个人心存侥幸、隐瞒不报或报而不实的,坚决从严从重处理,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典型问题在全县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举报方式

来信举报:通渭县平襄镇文庙街64号县纪委信访室

来访举报:通渭县纪委监委一楼大厅信访室

电话举报: 0932-5552756  0932-5551903

网络举报:通渭纪检监察网(http://twjw.gov.cn)


中共通渭县纪委 通渭县监委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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