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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更新时间:2022-09-08 10:19:16  |  来源:定西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2107次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续保持查纠“四风”高压态势,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安定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原安定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涛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11月,马涛任安定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违规接受安定区2017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排的宴请,用餐费用2870元由该施工单位支付。2022年8月,马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收缴。

2.通渭县金晟源粮油储备购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原执行董事兼经理李永刚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问题。2018年至2021年,李永刚任通渭县金晟源粮油储备购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党支部书记期间,在该公司报销个人电话费共计2270.09元。李永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李永刚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收缴。

3.陇西县县乡公路管理站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6年,陇西县县乡公路管理站自定标准,违规向站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发放下乡补贴、交通补贴共计7.2万元。2021年12月,时任站长李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时任副站长潘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已全部追缴。

4.陇西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马喜军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2021年8月4日,马喜军在为其子举办婚礼时,邀请本公司职工85人参加婚宴,并收取礼金1.63万元。2022年3月,马喜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礼金已退还。

 5.岷县文斗卫生院原院长季爱民虚列采购项目套取资金问题。2021年8月,季爱民任岷县文斗卫生院院长期间,安排工作人员从某医疗器械公司虚列采购项目套取资金14340元,用于接待餐费支出和其他日常开支。2022年8月,季爱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涉及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喜庆事宜、违规套取资金公款吃喝等情形,是“四风”问题的典型。这些问题的发生,充分表明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和严查“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党员干部积习难改、心存侥幸,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一再亮明的纪律红线、行为底线,不敬畏、不在乎、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时刻检身正己,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坚守行为底线、不越纪律红线,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休止符。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的具体行动,切实增强纠“四风”树新风的政治定力,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持续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庆事宜等问题,精准监督、靶向发力,特别要聚焦“天价”月饼、蟹卡蟹券等方面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持续营造反对浪费的节日氛围;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优先处置“四风”问题线索,严查快处顶风违纪问题,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坚决一抓到底,常抓不懈,不断推动全市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市追赶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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